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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適逢新光三越週年慶
整個百貨公司內超多人的
我帶弟弟去童裝部逛逛
很阿沙力花了快300買AVENT的魔術水杯
到Esprit看到有一款鋪棉外套在特價
原價1990 特價980
但我卻猶豫許久
最後還是沒買
其實我很少花大錢買弟弟的衣服
這款外套他有類似的(接手別人的)
且弟弟不太怕冷
很怕他穿的機會很少
當媽之後我的消費觀改變很多
我可以花很多錢買他的教具 生活用品
只要他會使用
如一年4000多的巧虎(只有12期喔,每期只有一本書、一片15分鐘的DVD跟
不定期附贈的教具)
他可以天天看 我就覺得值得
反倒是穿的我很捨不得花
小孩長的很快
穿一年就要轉手給別人了
以前我也很愛名牌
但現在我會希望「人穿衣服,而非衣服穿人」
只要一個人有品味
就能適時適地的穿出好看的衣服
並非一定非名牌不可
我希望這個想法能從自己及弟弟身上落實
因此我們母子倆可以吃掉500多的中餐
卻捨不得買900多的外套
因為那可以培養他的餐桌禮儀及認知到「休閒」
應該是說花錢買「生活態度」吧
希望他以後能夠了解媽媽的苦心
知道品味比logo更重要
當然如果他有裡子又有面子我會更高興的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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